第八屆全國推普周語言文字小常識
1、什么是普通話?
普通話就是現代漢民族共同語,是全國各民族通用的語言。普通話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以典范的現代白話文著作為語法規范。
2、為什么要大力推廣普通話?
語言是最重要的交際工具和信息載體。民族共同語的普及是國家統一、民族團結、社會進步的重要基礎。
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進程中,大力推廣普通話,有利于克服語言隔閡,促進社會交往,維系民族團結,對社會主義經濟、政治、文化建設都具有重要意義。
3、國家推廣普通話的方針是什么?
方針是:“大力推行,積極普及,逐步提高!
4、普通話與各民族語言的關系怎樣?
各民族語言平等共存,各民族都有使用、發展自己語言的自由。國家鼓勵各民族互相學習語言。使用少數民族語言進行教學的學校,開設漢語課程,應當教學普通話。民族自治地方和少數民族聚居地方需要使用漢語的場合,要推廣和使用普通話。
5、推廣普通話是不是要消滅方言?
在處理普通話與漢語方言的關系上,堅持社會語言生活主體化和多樣化相結合的原則,一方面使公民普遍具備普通話應用能力,并在必要場合自覺使用普通話;另一方面承認方言在一定場合具有其自身的使用價值,推廣普通話不是消滅方言。
6、推廣普通話工作的目標是什么?
2010年以前,普通話在全國范圍內初步普及,交際中的方言隔閡基本消除,受過中等以上教育的公民具備普通話的應用能力,并在必要的場合自覺地使用普通話;本世紀中葉以前,普通話在全國范圍內普及,交際中沒有方言隔閡。經過未來四五十年的不懈努力,我國國民語文素質大幅度提高,普通話的社會應用更加適應社會的經濟、政治、文化發展需要,形成與中等發達國家水平相適應的良好語言環境。
7、普及普通話主要是普及哪四種用語?
第一成為教學用語,指各級各類學校采用普通話教學。第二成為工作用語,指各級各類機關工作時一般使用普通話。第三成為宣傳用語,指廣播、電視、電影、話劇使用普通話。第四成為交際用語,指不同方言區的人在公共場合交往基本上使用普通話。
8、推廣普通話的重點在哪些領域?
學校、黨政機關、廣播電視和公共服務行業是推普的四個重要領域,學校是普及普通話的基礎陣地。黨政機關在全社會普及普通話方面充分發揮龍頭作用。廣電等有聲傳媒對全社會有巨大而廣泛的影響力,應當成為普及普通話的榜樣。公共服務行業應當成為全社會推普的窗口。
9、全國推廣普通話的形象大使是誰?
全國推廣普通話的形象大使是中央電視臺主持人王小丫。
10、為什么要開展全國推廣普通話宣傳周活動?
因為我國是多民族、多方言的國家,共同語的普及程度是國家和民族文明程度的一個重要標準。至今全社會普及普通話目標尚未實現,還不能適應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對于普及各民族共同語的客觀需要。開展全國推普周活動就是要大力推廣、積極普及普通話,以適應經濟、文化建設和社會發展的迫切需求。
11、全國推廣普通話宣傳周活動開始于哪一年?
經國務院第134次總理辦公會批準,自1998年起,每年9月份第三周為全國推廣普通話宣傳周。
12、今年全國推廣普通話宣傳周的宣傳主題是什么?
本屆(第八屆)推普周活動的宣傳主題是:“實現順暢交流,構建和諧社會!
13、普通話水平測試是怎么一回事?
普通話水平測試是推廣普通話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使推廣普通話工作逐步走向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的重要舉措。目的是評定應試人普通話所達到的水平等級;通過測試,促進普通話的普及,并在普及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全社會的普通話水平,提高現代漢語規范化的程度。
14、什么是規范漢字?
規范漢字,是指經過整理簡化并由國家以字表形式正式公布的正體字、簡化字和未經整理簡化的傳承字。
簡化字以1986年10月國務院批準重新發表的《簡化字總表》中收錄的簡化字為準。
正體字以1955年文化部和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發布的《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中選用的字為準,與此相對的異體字(共淘汰1027個)不再使用。
傳承字是指歷史上流傳下來沿用至今,未經整理簡化或不需要整理簡化的字。
15、為什么要推行簡化漢字?
推行簡化漢字,可經從幾個方面來認識:
第一,簡化是漢字發展的總趨勢。古文字從甲骨文到小篆,再向隸書、楷書的發展,無論從字形、筆畫都在簡化;
第二,簡化漢字是廣大群眾的自發要求,也是知識分子的共同愿望。今天推行的簡化字,絕大多數是歷代群眾創造的;
第三,簡化字簡便易學,有很大的優越性;
第四,簡化字已被各個使用漢字的國家、地區所接受。
16、哪幾種情形可以保留,使用繁體字?
《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第十七條規定,下列情形可保留或使用繁體字、異體字:(一)文物古跡;(二)姓氏中的異體字;(三)書法、篆刻等藝術作品;(四)題詞和招牌的手書字;(五)出版、教學、研究中需要使用的;(六)經國務院有關部門批準的特殊情況。
17、濫用繁體字有什么危害?
繁體字泛濫所造成的嚴重危害,不容低估。
其一,濫用繁體字使我國漢字規范化工作受到干擾,文字改革成果面臨嚴峻挑戰。
其二,濫用繁體字給廣大群眾的學習、工作和生活帶來了極大的不便,其中,首當其沖受害都便是中小學生。
其三,濫用繁體字加劇了社會用字的嚴重混亂,有損國家形象。
18、《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是什么時候通過,又是什么時候開始施行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是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的。從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漢字規范問答
1、什么是規范漢字?
規范漢字對于現代漢語來說,包括經過整理簡化的字和未整理簡化的字兩部分。經過整理簡化的字是指經國務院或國家主管部門批準,以字表等形式正式頒布的現代漢字規范。未整理簡化的字是指歷史流傳下來的,沿用至今,未經過整理簡化或不需要整理簡化的傳承字,如人、山、川、日、水、火等字。
2、規范漢字的使用范圍是什么?
規范漢字是國家的通用語言文字,在全國范圍內使用。
我國現行的語言文字的通用范圍有所不同,分為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和民族自治地方和少數民族聚居地方通用語言文字兩個層次。普通話和規范漢字是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在全國范圍內通用,包括民族自治地方和少數民族聚居地方。
3、 規范漢字的法律依據什么?
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是普通話和規范漢字!
4、 規范漢字與漢字有什么不同?
規范漢字與漢字不是同一個概念。漢字是記錄漢語的文字。已有6000多年歷史,現用的漢字是從甲骨文、金文演變而來。在不同的歷史時期形成各種不同的表現形態,并存于今天的現實生活中,為人們所使用。而規范漢字是新中國成立后,對漢字進行了整理和簡化而形成的。規范漢字的標準由國務院頒布實施。
5、 規范漢字的主要依據有哪些?
1.簡化字以1986年10月經國務院批準重新發表的《簡化字總表》為準。(該表共收簡化字2235個)
2.異體字中的選用字以1955年12月文化部和中國文字改稿委員會聯合發布的《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為準。(該表實際淘汰異體字1027個)
3.字形以1988年3月國家語委和新聞出版署聯合發布的《現代漢語通用字表》為準。(該表共收字7000個)
4.更改的縣以上地名生僻字以1955年至1964年國務院分九次公布的為準。(共更改地名生僻字37個)
5. 更改的部分計量單位名稱用字以1977年7月中國文字改稿委員會和表決標準計量局聯合發布的《關于部分計量單位名稱統一用字的通知》為準。(該表淘汰了舊譯名中的20個復音字、生僻字)
6、 國家推行規范漢字的重點是什么?
國家推行規范漢字的重點是:學校的教育教學用字,機關公務用字,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等媒體用字,公共場所的標牌、宣傳標語、廣告等用字。
7、 什么是漢字的規范化?
所謂漢字規范化,是指根據文字發展的規律和社會交際的需要,為漢字的應用確定各方面的標準,把那些符合文字發展規律的新成分、新用法固定下來,加以推廣;對不符合文字發展規律和沒有必要存在的歧異成分及用法,妥善加以處理,使漢字更好地為社會交際和現代化建設服務。
8、 什么是漢字的標準化?
所謂漢字的標準化,是指在對現行漢字進行全面、系統、科學整理的基礎上,做到現行漢字的“四定”,即定量、定形、定音和定序。
1.定量:定量就是確定現代漢語常用、通用漢字的數量,即對現代漢語用字作一個全面、精確的統計,確定數量,并使之合法化。
2.定形:定形就是規定漢字使用的統一字形,即對每一個漢字定形,做到一字一形,不能一字多形。
3.定音:定音就是規定每一個現行漢字規范化的標準讀音。
4.定序:定序就是確定現行漢字的排列順序,規定標準的檢字法。
9、 我國古代是如何進行漢字規范化工作的?
我國歷史上的政府所做的漢字規范化工作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通過整理漢字,訂出標準字體,推出規范教本,并用此進行識字教學。如秦始皇統一全國后,首先對秦國文字進行了一番整理,訂出了標準字體,《倉頡篇》《爰歷篇》《博學篇》三本規范字書就是這次整理的產物。
2.通過刊刻石經,刊正經書字體,進行字體規范。石經是指在碑石上刻的經書。東漢靈帝熹平四年(公元175年)所刻的《詩經》《尚書》《儀禮》《易經》《春秋》《公羊傳》《論語》七種經書,是我國最早的石經,通常稱作熹平石經。石經既有便于傳寫、校正經書文字的作用,同時也起到了規范字形的作用。
3.通過編寫字書,整理異體,辨別俗偽,訂正經典中的文字,起到統一字形的作用。如明朝梅膺祚的《字匯》就是一本規范字形的書。
社會用字不規范主要表現是什么?
目前社會用字不規范的現象主要有四種表現:寫錯別字,使用不規范的簡化字(包括使用被廢止的“二簡字” ),使用已淘汰的異體字,濫用繁體字。
10、 繁體字和異體字在什么情形下可以使用?
《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第十七條規定:“本章有關規定中,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保留或使用繁體字、異體字:(一)文物古跡;(二)姓氏中的異體字;(三)書法、篆刻等藝術作品;(四)題詞和招牌中的手書字;(五)出版、教學、研究中需要使用的;(六)經國務院有關部門批準的特殊情況!
11、 漢字形體演變的總趨勢是什么?
漢字的形體從甲骨文到小篆、再從小篆到隸書、楷書的演變,主要經歷了由繁到簡的變化,演變的總趨勢是在表義明確的前提下由繁趨簡。
12、 異形詞使用的規范標準是什么?
異形詞的使用以2001年12月1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聯合發布的《第一批異形詞整理表》為規范標準。此規范是推薦性試行規范。共選取338組異形詞,給出了每組異形詞的推薦使用詞形。
13、 出版物上數字使用的規范標準是什么?
出版物上數字使用以1995年12月13日國家技術監督局頒發的國家標準(GB/T 15835-1995)——《出版物上數字用字的規定》為規范標準。
14、 行政機關公文中使用數字的規范標準是什么?
1993年11月21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正式修訂的《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公文中的數字、除成文時間、部分結構層次序數和詞、詞組、成語、慣用語、縮略語、具有修辭色彩詞語中作為詞素的數字必須使用漢字外,應當使用阿拉伯數碼!敝链,國家行政機關公文數字使用,與出版物上數字用字的現行規定取得一致。
15、 印刷隸體字形規范的依據是什么?
印刷隸體字形規范以1999年10月1日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發布的《印刷隸體字形規范》為依據。
16、 印刷魏體字形規范的依據是什么?
印刷魏體字形規范以1999年10月1日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發布的《印刷隸體字形規范》為依據。
17、 計算機漢字編碼的規范標準是什么?
為適應信息技術發展的需要,國家有關部門自1981年起先后發布了《信息交換用漢字編碼字符集》的基本集和第二、第四輔助集,這三個字符集均系國家標準,共收規范漢字21039個,也是計算機漢字編碼的規范標準。
語言文字知識問答
1、哪一年普通話寫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答:198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國家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
2、《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是從哪年開始頌布實施的?
答:2000年10月31日頒布,從2001年1月1日起實施。
3、《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規定國家推廣什么、推行什么?
答:推廣普通話、推行規范漢字。
4、國家通用的語言文字是什么?
答:普通話和規范漢字。
5、《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規定什么情形應當以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為基本的用語、用字?
答:①廣播、電影、電視用語用字;
②公共場所的設施用字;
③招牌、廣告用字;
④企業事業組織名稱;
⑤在境內銷售的商品的包裝、說明。
6、《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規定哪些情形可以保留或使用繁體字、異體字?
答:①文物古跡;
②姓氏中的異體字;
③書法、篆刻等藝術作品;
④題詞和招牌的手書字;
⑤出版、教學、研究中需要使用的;
⑥經國務院有關部門批準的特殊情況。
7、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基本教育教學用語用字是什么?
答:是普通話和規范漢字。
8、什么是普通話?
答:普通話是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以典范的現代白話文著作為語法規范的現代漢民族共同語。
9、什么是規范漢字?
答:規范漢字是指經過整理簡化并由國家以字表形式正式公布的正體字、簡化字和未經整理簡化的傳承字。
10、國務院規定從哪年起什么時間為全國推廣普通話宣傳周?
答:從1998年起,每年9月份第三周為推廣普通話宣傳周。
11、全國推廣普通話宣傳周的形象代言人是誰?
答:央視節目主持人王小丫。
12、今年是第幾屆推普周活動,主題是什么?
答:第八屆推普周活動,主題是“實現順暢交流,構建和諧社會”。
13、國務院在什么時間決定開展“中國語言文字使用情況調查”?
答:1997年1月6日,國務院第134次總理辦公會議決定。
14、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以什么作為拼寫和注音工具?
答:以《漢語拼音方案》作為拼寫和注音工具。
15、新時期推廣普通話工作的方針是什么?
答:“大力推行,積極普及,逐步提高”。
16、怎樣才算普及了普通話?
答:普通話成為“校園語言”、“工作語言”、“宣傳語言”、“交際語言”等之后,便是基本普及了普通話。
17、哪些崗位人員應以普通話為工作語言?
答:教師、公務員、播音員、節目主持人、影視話劇演員。
18、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分哪三級六等?
答:一級甲等 一級乙等
二級甲等 二級乙等
三級甲等 三級乙等
19、國家推廣普通話工作的奮斗目標是什么?
答:2010年以前,普通話在全國范圍內初步普及,交際中的方言隔閡基本消除,受過中等或中等以上教育的公民具備普通話的應用能力,并在必要的場合自覺地使用普通話,與口語表達關系密切的行業工作人員,其普通話水平達到相應要求,21世紀中葉以前,普通話在全國范圍內普及,交際中沒有方言隔閡,經過未來四五十年的不懈努力,我國國民語文素質將大幅度提高,普通話的社會應用更加適應社會主義經濟、政治、文化建設需要,形成與中等發達國家水平相適應的良好語言環境。
20、怎樣學習普通話?
答:①學點語音知識;
②仔細揣摩,刻意模仿;
③要下功夫記住一些常用字詞的正確讀音;
④隨時隨地做有心人;
⑤反復訓練,大膽實踐。
21、語言文字規范化的重點在哪些領域?
答:推廣普通話的重點在學校和社會有關部門。當普通話成為學校教學語言、成為機關工作語言、成為宣傳語言、成為社會交際語言時,便是基本普及了普通話。
國家推行規范漢字的重點是:學校教育教學用字,機關公務用字,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等媒體用字,公共場所的標牌、宣傳標語、廣告等用字。
22、推廣普通話是否要人為地消滅方言?
答:推廣普通話并不是要人為地消滅方言,主要是為了消除方言隔閡,以利社會交際。推廣普通話是要求會說方言的公民,還要會說普通話。而且也并不是要求公民在所有場合都講普通話,只是在一些正式場合,如學校、機關、服務場所等講普通話。從語言發展來講,普通話和方言也處于不斷豐富、融合的過程中,方言在語音、詞匯等方面逐漸向普通話靠攏,普通話也不斷從方言中吸納詞匯,以豐富自己。在推廣普通話的同時,方言還將在一定領域和特定地區長期存在。
23、目前社會用字不規范的現象有哪些?危害是什么?
答:目前社會用字不規范的現象有如下四種表現:寫錯別字、使用不規范的簡化字、使用已被淘汰的異體字、監用繁體字。這些現象的存在,給經濟的發展、科技的進步、教育的普及、文化的繁榮造成很大的損失和障礙。尤其是進入信息化時代后,計算機對漢字識別,要求漢字必須規范。
24、以普通話作為工作語言的人員的普通話水平等級要求。
答:國家級和省級電臺電視臺播音員、節目主持人應達到一級甲等,其他電臺電視臺播音員、節目主持人不低于一級乙等,一般教師不低于 二級乙等,語文教師和對外漢語教學教師不低于二級甲等,普通話教師和語音教師不低于一級乙等,國家公務員不低于三級甲等。面向公眾服務的人員的普通話水平不低于三級甲等;公共服務行業播音人員的普通話水平不低于二級甲等。
25、當前學校普及普通話和推行規范漢字的基本任務是什么?
答:第一,繼續堅持普通話的法定地位,貫徹“大力推行、積極普及、逐步提高”的工作方針,加大行政力度,爭取在二十一世紀初的3-5年內,使普通話基本成為各級各類學校的教學語言和城鎮學校的校園語言,教師和學生基本達到規定的普通話等級。
第二,繼續堅持規范漢字的法定地位和漢字簡化的方向,不斷提高教育教學用字的規范化水平,各級各類學校的教材用字、教學用字、環境用字要符合國家頒布的規范標準和要求,用字不規范的軟件產品不能進入教學領域,對學生加強寫好規范字的訓練。
第三,繼續堅持《漢語拼音方案》的法定地位,小學要加強并改進漢語拼音教學,擴大漢語拼音使用范圍,使學生從小熟練掌握漢語拼音。
第四,努力發揮語文教學主渠道的作用,提高學生語言文字規范意識和應用能力。義務教育階段要完成學生說好普通話、用好規范字的任務,非義務教育階段要繼續鞏固提高,各級各類學校都要注重提高教師和學生的語言文字素質。
26、漢字的規范和標準主要有哪些?
答:1955年發布的《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
1956年1月由國務院公布的《漢字簡化方案》。
1976年9月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修訂的《中國人漢語拼音字母拼寫法》。
1977年7月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和國家標準計量局聯合發布的《部分計量單位名稱統一用字表》。
1983年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和國家出版局發布的《漢字統一部首表》。
1986年10月由國家語委發布的《簡化字總表》。
1987年3月國家語委、中國地名委員會、鐵道部、交通部、國家海洋局、國家測繪局聯合發布的《關于地名用字的若干規定》。
1988年1月發布的《現代漢字常用字表》。
1988年3月國家語委和新聞出版署發布的《現代漢語通用字表》。
1988年7月國家教育委員會和國家語委發布的《漢語拼音正詞法基本規則》。
1990年3月國家語委和國家新聞出版署修訂發布的《標點符號用法》。
此外,還有由國家技術監督局發布的國家標準近20件。
27、以規范漢字為公務用字指的是什么?
答:以規范漢字為公務用字,是指國家的所有公文、印章、標牌、指示牌以及公務用名片等,均應依法使用規范漢字。
28、《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所稱的“公共服務行業”主要是指哪些行業?
答:主要是指:商業、郵電、文化、鐵路、交通、民航、旅游、銀行、保險、醫院等行業。公共服務行業的職工在工作中應當以規范漢字為服務用字,提倡以普通話為服務用語,各級領導干部要帶頭貫徹執行。
29、公共服務行業應在哪些范圍內必須使用規范漢字?
答:公共服務行業的公文、公章、名稱牌、票據、報表、標牌、指示牌、說明書、電子屏幕、廣告、宣傳材料、公共場所設施的標志牌以及企事業組織名稱等必須使用規范漢字。需要加注漢語拼音的,應書寫在規范漢字的下方,漢語拼音的拼寫要符合《漢語拼音正詞法基本規則》的規定。
30、《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所稱公共設施包括哪些?
答:公共設施包括:山、川、河流等地名標志,行政區劃名稱標志,居民地名稱及路名、街名、站名、建筑物名稱標志,名勝古跡、紀念地、游覽地標志和企業事業單位名稱。
31、國家推行規范漢字是否要廢止或者消滅繁體字、異體字?
答:漢字規范化是一個漸進的過程。國家推行規范漢字,并不是要廢止或者消滅繁體字、異體字,也不是要求在所有的場合都不能使用繁體字、異體字,而是把繁體字、異體字的使用限制在一定的范圍以內。這是我國繁、簡字使用的一貫政策。
32、我國現行法律有哪些對語言文字使用的內容有規定?
答:在《商標法》、《廣告法》、《消費者權益保障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中對商標廣告,商品名稱,店堂告示,廣播電影電視,出版物,計算機網絡的用語用詞的內容問題都做了比較詳盡具體的規定。
33、推廣普通話、推行規范漢字的法律依據主要有哪些?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九條規定:國家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第三十七條第三款規定:招收少數民族學生為主的學校,有條件的應當采用少數民族文字的課本,并用少數民族語言講課;小學高年級或者中學設漢文課程,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第四十九條規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教育和鼓勵各民族的干部互相學習語言文字。漢族干部要學習當地少數民族的語言文字,少數民族干部在學習、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的同時,也要學習全國通用的普通話和漢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十二條規定:漢語言文字為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基本教學語言文字。少數民族學生為主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可以使用本民族或者當地民族通用的語言文字進行教學。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六條規定:學校應當推廣使用全國通用的普通話。招收少數民族學生為主的學校,可以用少數民族通用的語言文字教學。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實施細則》第二十四條規定:實施義務教育的學校在教育教學和各種活動中,應當推廣使用全國通用的普通話。師范學校的教育教學和各種活動應當使用普通話。
《幼兒園管理條例》第十五條規定:幼兒園應當使用全國通用的普通話。招收少數民族為主的幼兒園,可以使用本民族通用的語言。
《掃除文盲工作條例》第六條規定:消除文盲教學應當使用全國通用的普通話。在少數民族地區可以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教學,也可以使用當地各民族通用的語言文字教學。
《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制度》第八條規定:企業名稱應當使用漢字,民族自治地方的企業名稱可以同時使用本民族自治地方通用的民族文字。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條例》第三條規定: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住址。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使用全國通用的文字填寫。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可以決定同時使用本民族的文字或者選用一種當地通用的民族文字。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播電視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廣播電臺、電視臺應當使用規范的語言文字。廣播電臺、電視臺應當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
34、語言文字的管理工作如何開展?
答:《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對語言文字的管理和監督作了如下規定:管理權限的劃分原則是國務院語言文字工作部門統籌管理,與行業管理、地區管理相結合的管理體制。語言文字工作涉及到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光靠國家語言文字主管部門來管理是不行的,有關部門必須各司其職,條塊結合,齊抓共管。國務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國家語言文字主管部門和地方語言文字主管部門及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其他有關部門都是《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的執法部門,負責和監督法律的實施。
35、《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對廣播影視用語用字有何規定?
答:廣播電臺、電視臺應當成為全社會推廣、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榜樣。廣播影視應使用合乎普通話語音、詞匯、語法規范的普通話。應當避免讀音差錯,普通話異讀詞的讀音以1985年頒布的《普通話異讀詞審音表》為準,不能在普通話播音中夾雜使用方言和外語。電影、電視劇中扮演領袖的演員在劇中一般也要講普通話。如因劇情需要,使用某些方言,也不宜過多。使用方言的電影和電視劇的數量要有所控制。廣播影視中的外來詞也應當按照普通話的音譯讀,外國的人名、地名也應按普通話的音譯讀。
影視屏幕的印刷體廠名、臺名、制作單位名稱和欄目名稱、片名、字幕、演職員表、廣告等要使用規范漢字,不能使用已經簡化了的繁體字、被淘汰了的異體字和不規范的簡化字。應當消滅錯別字。簡化字以1986年重新發表的《簡化字總表》為準。需要加注漢語拼音的,應書寫在規范漢字的下方,使用漢語拼音要拼寫正確,要分詞連寫,漢語拼音的拼寫要符合《漢語拼音正詞法基本規則》的規定。
36、國家對廣告用語用字主要有哪些規定?
答: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8年1月15日下發的《廣告語言文字管理暫行規定》中規定:廣告使用的語言文字,用語應當清晰、準確,用字應當規范、標準,應當符合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要求,不得含有不良文化內容;應當使用普通話和規范漢字,廣告中不得單獨使用漢語拼音;廣告如需使用漢語拼音,應當正確、規范,并與規范漢字同時使用;廣告中數字、標點符號的用法和計量單位等,應當符合國家報紙和有關規定;廣告中成語的使用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不得引起誤導,對社會造成不良影響;廣告中出現的注冊商標定型字、文物古跡中原有的文字以及國家有關部門認可的企業字號用字等,應當與原形一致,不得引起誤導;廣告中因創意等需要使用的手書體字、美術字、變體字、古體字,應當易于辨認,不得引起誤導。
37、我國的語言文字立法主要解決什么問題?
答:主要解決三大問題:
第一,用法律的形式確定普通話、規范漢字作為我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地位。我國是一個多民族、多語言、多文種的國家,有56個民族,近百種語言,30來種現行文字。處理好語言文字問題,對維護國家統一、促進民族團結具有重要意義。我國現行的語言文字地位一律平等,但通用的范圍不同,分為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和民族自治地方、少數民族聚居地方通用的語言文字兩個層次!秶彝ㄓ谜Z言文字法》規定普通話、規范漢字是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在全國范圍內通用,包括民族自治地方和少數民族聚居地方。在民族自治地方和少數民族聚居地方,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和當地通用的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可同時使用。
第二,用法律形式確定公民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方面的權利,以及部分行業從業人員在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方面的義務。
第三,對語言文字的社會應用進行管理。
38、《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體現了哪些語言政策?
答:主要體現了以下語言政策:
(1)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政策:普通話、規范漢字是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國家推廣普通話,推行規范漢字。
(2)民族語言政策:各民族語言文字平等共存,禁止任何形式的語言文字歧視;各民族都有學習、使用和發展本民族語言文字的自由;國家鼓勵各民族互相學習語言文字。國家推廣普通話、推行規范漢字并不是要限制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使用和發展,在民族自治地方和少數民族聚居地方,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和當地通用的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可以同時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使用依據憲法、民族區域自治法及其他法律的有關規定。
(3)關于方言的政策:方言是客觀存在的,有其自身的使用價值。國家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并不是要消滅方言,方言將在一定領域或特定地區內長期存在。推廣普通話是要求方言區的人在會說自己的方言的基礎上,再學會國家通用的普通話,以便在公眾交際的場合使用。
(4)關于繁體字的政策:繁體字有其使用的領域和價值,推行規范漢字,并不是要求所有的場合都不能使用繁體字和異體字,而是要把繁體字、異體字的使用限制在一定的范圍內。
39、《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對語言文字社會應用的哪些方面進行管理?
答:主要是對語言文字使用中的政府行為和大眾傳媒、公共場合的用語用字,即對國家機關、學校、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公共服務行業以及公共設施、信息技術產品、招牌、廣告、企業事業組織名稱和在境內銷售的商品包裝、說明等方面進行管理。
40、《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頒布后,說話不標準、寫字不規范是不是就犯法了?
答:不是!秶彝ㄓ谜Z言文字法》不干涉語言文字的個人使用,只對公務、教育教學、宣傳、公共服務用語用字以及公共設施、信息技術產品、招牌、廣告、企業事業組織名稱和在境內銷售的商品包裝、說明的用語用字進行管理,其中,對部分從業人員的普通話水平有一定要求。
編輯:教科室